为方便企业办理医疗器械和普通化妆品网上申报相关业务,市器审中心受理部整理了近期窗口收到的部分高频问题,涉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产/复产、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线上申报等事项,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帮助办事人员准确高效地办理相关业务。
一、问: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产、恢复生产如何报告?
答:登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(网址:https://yjj.sh.gov.cn),点击“医疗器械追溯申报系统”,输入用户名、密码、验证码登录,选择“报告事项管理”(停产报告/停产后恢复生产报告),如实填写报告内容即可。
二、问: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线上如何申报?
答: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搜索“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”,查看《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通知》(发布日期:2021-03-23),《通知》中有申报平台登陆地址(平台登录地址:https://zwfw.nmpa.gov.cn)和平台用户手册。
线上审核通过后,线下提交纸质版资料:提交与线上相同的纸质申报资料、授权委托书(包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)、文件一致性声明。
三、问: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何申请延续?
答:根据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: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,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。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,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。
请企业务必关注所持有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,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延续申请。
上述解答已同步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(网址:https://yjj.sh.gov.cn)发布(查询路径: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---一网通办----百问百答---查询---输入关键字即可),望企业密切关注官网及器审中心微信公众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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