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疑解惑-化妆品
【答疑解惑-化妆品】上海市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环节常见问题(三)----产品配方 (下)
发布时间:2023-5-5
1.未标注产品配方中部分原料(如直接来源于植物)的具体使用部位。
2.产品配方项下上传的文件未加盖境内责任人(进口)/备案人(国产)公章。
3.产品配方项下上传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为外文,未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。
4.产品配方中部分原料填报不规范,如香精原料。
《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对产品配方填报进行了详细规定,应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填写。
5.产品配方中配方色号与销售包装中配方的色号不一致。
6.产品使用方法为必须配合使用产品,未提供配合使用的产品配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