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注: 1、审评平均用时均为工作日;申请人补正资料平均用时和总体平均用时均为自然日。 2、申请人补正资料平均用时=补正资料总用时/相关项目审结转出总数量;总体平均用时=产品注册、变更注册、延续注册的总用时/相关项目审结转出总数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