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业
旅游推广机构
为促进莫桑比克旅游业的发展,2000年1月17日,莫桑比克通过了《1/2000号总统法令》(Decreto Presidencial no 1/2000),成立了国家旅游局。2000年5月23日发布了《9/2000号总统法令》(Decreto Presidencial no 9/2000),法令中对旅游局的管辖范围作出了规定,包括行政管理、指挥、制定等方面并实施以下政策:
旅游活动;
酒店及其相关行业;
划分到旅游业的保护区;
考察旅游
旅游局包括以下机构:国家旅游理事会(DINATUR)、国家旅游保护区管理局(DNAC)、旅游促进局(DPT)、计划合作部(DPC)、旅游监理会(IGT)、人力资源开发处(DRH)、财务管理处(DAF)、法务部(DJ)和跨国保护区合作处(ACTF)。
在地区,国家旅游局由省旅游局代表,并将在各区设立办公室。2004年1月,莫桑比克国家旅游局在马普托省以外的各个省设立了省旅游局。国家旅游局管辖以下机构:
国家旅游基金组织(FUTUR),负责旅游推广活动,给各地区旅游操作公司提供市场、技术和经济辅助,为旅游企业提供培训和支持。
达卢西亚酒店管理学校(Hotel Escola Andalucia),提供前台、饮食和家政类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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